措施
第三方调解纠纷
4月30日,国家两部委发出的通告明确规定,要严打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各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今年3月27日,针对黑龙江哈尔滨市发生的患者刺伤医生的恶性刑事案件,国家卫生部发布了特急通告,要求各卫生机关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据悉,目前医疗纠纷解决常见的办法,主要有医患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医学鉴定渠道、诉诸于法律。咸阳市卫生局医政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解决的正常程序都很繁琐,需要时间和过程。一旦发生某些死人的医疗纠纷,一些患者家属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就会选择医闹,只想追求一种短平快的效果。”去年咸阳成立了第三方医疗调解委员会,“这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解决了医疗纠纷。截至目前,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已有几十起。”市卫生局医政科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昨日从咸阳市卫生局获悉,预计今年6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第三方医患调解委员会机制,“引导患者通过正常的渠道解决医患纠纷。”医政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国家两部委发布的通告,可在一定程度上对医患纠纷的发生起到震慑作用。”
说法
抓医闹实质是关键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房立刚认为,现在两部委发布通告,首先是一个进步,至少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这件事,虽然以前的《刑法》、《治安管理条例》都有提到,但成效不大。公安系统加入,必将会有力地保护医护人员的安全,保证医疗秩序的正常。谈到发布《通告》之后,能不能彻底解决医闹问题时,他举例表示,这好比水污染了,找到污染源头,才可以保证清水长流。同样,在医闹问题上也是如此,单凭一个《通告》想要彻底解决问题是不切实际的。要挖掘医闹背后的实质问题才是关键,只有真正找到了不安定的源头和原因,对症下药,才能保证稳定和谐。房立刚说,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裁判体系,是处理医患纠纷的唯一有效的途径。《通告》只强调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这没有错,但更应考虑如何治本的问题。本报记者严淑萍实习生汪明伟
声音 终结医闹不能止于严打
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今后,医闹、号贩将受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通告还称,禁止侵害医务人员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医闹作为非理性的违法、过激,甚至暴力行为,已超出正常的“维权”范畴,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也构成了对其他患者就医权益的无形侵犯。开展依法打击医闹、号贩,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专项治理行动,对于遏制在医院烧纸钱、设灵堂、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医闹行为的频发势头,切实保障医务工作者的人身安全,为患者就医营造安全医疗环境,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不过,医闹作为畸形医患关系的“升级版”,在高调严打的同时我们更应冷静深入地思考:为什么会闹,如何防止医闹?构建安全稳定的医疗秩序不能止于“专项治理”,重塑理智、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完善规范的制度设计。
首先,改善医患关系应坚持“疏”、“堵”并举。尽管医院暴力频发让医生成为“弱势群体”之说甚嚣尘上,但从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和患者有病求医的诉求考量,患者的弱势显而易见。
从医闹产生的原因看,除了那些以“闹”为业的牟利之徒外,绝大多数的纠纷升级,都缘于沟通缺乏、疑惑难释、维权无门,其医闹的目的是为“讨说法”。因此,严打医闹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如何让患者消气释疑。只有充分尊重和最大限度满足患者的知情权、话语权,才能化干戈为玉帛。
其次,遏制医闹需破除“闹大维权”的思维。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法治观念的缺乏和规则意识的淡薄,“爱哭的孩子有奶吃”、“闹大才能维权”的思维,不仅适用于医疗纠纷的解决,而且几乎已经成为可以通行各个领域、实现各类诉求,甚至成就非分之想的屡试不爽的潜规则。
而当事单位对“闹大”行为报以拿钱消灾、息事宁人的容忍态度,又在无意间助长了这种不当思维的泛滥蔓延。如此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社会危害极大,必须依法铲除,让纠纷处置回归法治。
其三,摆平纠纷需建立“第三方”裁决机制。按理说,对医闹的公平界定,应当包括无理取闹和有理也闹两种情况。而《通告》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的表述,已经表明了政府对各类医闹的零容忍态度。但前提是必须厘清“理”,即有一个“说法”。
在当前医患间缺乏信任的僵局下,医院会不会利用信息优势和与鉴定机构的关联推责成为人们的担忧。推动医患关系走向良好互动,必须有赖客观、公正、中立的第三方的积极作为。这或应成为根绝医闹生长土壤的关键所在。(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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