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延安市民何海春到志丹县信用社贷款,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他欠农业银行一笔贷款没有还,不能办理贷款业务。他从银行个人信用中心查询到,2006年7月他在中国农业银行黄龙县支行有一笔25万元的贷款,至今未还,连本带利有46万余元。“身份证丢了,咋就多出了这么大一笔贷款?”何海春郁闷地说。
6年间没人给银行还钱
“我从来没有去过黄龙县,怎么可能有贷款。”何海春说,他后来想到,2006年,他在延安市区将自己的钱包丢失,里面装有一代身份证。当时并没有挂失,一个叫张某的人冒名用他身份证办理了贷款。
何先生提供的贷款凭据单上表明,贷款是2006年7月3日办的,贷款到期日期是2007年1月3日,贷款时间也就是半年。到现在马上整6个年头了,但这6年时间里,没有人给银行还过钱,银行也从没有联系过他。
身份证是丢还是借待调查
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中国农业银行黄龙县支行的文行长刚上任不久,“这个事情是前任行长张学峰手里的没有处理完”。目前,听说张某已凑了一些钱准备给银行还,但是还不知道具体数目。文行长说,他刚安排到黄龙县支行工作时间不长,至于将近6年时间都没有还这个钱他不好说,目前他们还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已向分行相关领导反映了这件事情。
5月7日中午,记者见到中国农业银行延安分行信贷科科长张学峰。他说,黄龙县支行已向延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何海春究竟是把身份证借给张某还是丢了,这个还要等公安机关调查。
这笔贷款究竟从何而来,何海春实在想不通。他说:“现在我不敢用我名下的任何银行卡来转账,就怕银行把钱冻结住,给我个人带来许多不便。”
记者体验办贷款审批手续严格
在延安市一家银行个人贷款中心,记者以包工程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办理贷款。该工作人员表示,必须要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记者表示因为次日有事情不能来办理,问能不能让亲属或者朋友拿着资料来,得到的答复是不能。随后,记者在另外两家银行以同样的方式咨询个人贷款,得到的答复和第一家银行一样。
5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国农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办理个人贷款事宜。一位姓崔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已婚人要办理个人贷款必须先要去房管局对所抵押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下来的金额银行以70%放贷给贷款人。同时还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收入证明等原件。工作人员说,审理个人贷款资料时间一个月都算快的。
本报记者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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