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将在全国陆续试行。4月24日,省物价局对外公布了拟定的《陕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昨日上午9时,省物价局召开了“陕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
阶梯电价试行方案
方案一
1.月用电量120千瓦时以内(含120千瓦时):若执行阶梯电价,则电费不增加,按每千瓦时0.4983元计算,每月电费支出60元以内。
2.月用电量为210千瓦时以内(含210千瓦时):若执行阶梯电价,只对120千瓦时到210千瓦时之间每千瓦时电提高5分钱,即这部分电价为每千瓦时0.5483元,每月电费支出110元以内,电费增加4.5元。
3.月用电量为350千瓦时:若执行阶梯电价,对120千瓦时到210千瓦时之间每千瓦时电提高5分钱(即这部分电价为每千瓦时0.5483元),210千瓦时到350千瓦时之间每千瓦时电提高3毛钱(即这部分电价为每千瓦时0.7983元),每月电费支出221元以内,电费增加46.5元。
按照该方案,我省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32分,电力企业年增加收入约8000万元。
方案二
1.月用电量150千瓦时以内(含150千瓦时):若执行阶梯电价,则电费不增加,按每千瓦时0.4983元计算,每月电费支出75元以内。
2.月用电量为240千瓦时以内(含240千瓦时):若执行阶梯电价,只对150千瓦时到240千瓦时之间每千瓦时电提高5分钱,即这部分电价为每千瓦时0.5483元,每月电费支出125元以内,电费增加4.5元。
3.月用电量为350千瓦时:若执行阶梯电价,对150千瓦时到240千瓦时之间每千瓦时电提高5分钱(即这部分电价为每千瓦时0.5483元),240千瓦时到350千瓦时之间每千瓦时电提高3毛钱(即这部分电价为每千瓦时0.7983元),每月电费支出212元以内,电费增加37.5元。
按照该方案,我省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94分,电力企业年增加收入约6000万元。
听证会伊始,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袁大峰介绍了我省居民生活用电的基本情况、我省阶梯电价的定价原则和两套指导性方案;并指出,根据我省实际,此次试行阶梯电价,合表户暂不执行阶梯电价。他强调,两套方案中,方案二更有讨论意义,方案一不作为讨论重点。
据悉,凡通过小区物业购电的都算合表用户,而合表用户占我省城镇居民用电量的80%左右。本次“陕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原设23名听证会参加人,但昨日一名省发改委参加人因故未能到会。
到会的22名参加人包括:消费者11名,由省消费者协会推荐;经营者3名,由省电价协会推荐;人大代表2名,由省人大常委会推荐;政协委员2名,由省政协推荐;政府部门代表2名,分别由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西北电监局各推荐一名;专家学者2名,由省物价局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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