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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起争执致一死一伤 对方倒地仍不停手被判防卫过当

来源: 东北网  2012-10-22 08:30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近日,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发生在13年前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依法进行宣判,被告人周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据了解,1999年4月6日晚6时许,被告人周某与被害人王某酒后来到嫩江县嫩江镇阳光浴池,在浴池一楼美发厅内因周某关门时不慎将王某腿部撞到,导致二人发生口角。在双方撕扯到门外被人劝开后,王某乘机掏出卡簧刀刺中周某腰部,周某随即逃离,王某则持刀追赶。当周某跑至嫩江县石化大楼附近时,掏出随身携带的卡簧刀,转身与紧追而来的王某互刺。在王某受伤倒地后,周某仍继续持刀刺向对方,后被赶到现场的公安民警制止。王某在送往医院后因失血过多死亡,周某脾肾破裂导致重伤。因周某伤势严重,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期间周某下落不明。2011年7月30日,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被王某刺伤并持刀追赶后,转身与王某互刺,但在王某受伤倒地的情况下,其继续持刀刺向对方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构成防卫过当。因被告人周某在犯罪时未满成年,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肖健 记者 张强)

编辑: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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