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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供暖不用额外交费 属西安几年来供热最早一次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11-08 06:35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西安供暖价格政策不变,仍实行最高限价,入户价(含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和费用)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5.8元。

  市政集中供热价格属政府定价,但政府定价部分只是供热企业到小区热交换站部分的热价。由于各小区入住率、小区规模等情况不一,二次转供热成本也不尽相同。有的小区每月每平方米0.5元,有的小区则为每月每平方米0.8元甚至1元。西安市物价局从2008年开始对小区热交换站二次转供热价格实行协商备案制,期望业主和物业通过相互协商和监督,达到利益平衡。可是由于物业二次转供热加价不透明,成本核算不公开,引起很多业主投诉和不满。

  去年冬季开始,我省对二次转供热价格进行了最高限价,居民类供热销售价格按面积计费的提价水平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0.5元,调整后的最终入户价(含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和费用)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8元;以流量计费的居民供热销售价格,用户最终承担的价格每吉焦不超过44元。非居民用热按面积计费终端销售价格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7.5元;按流量计费终端销售价格每吉焦不超过59元。

  本报记者张莉

  知道一下

  根据《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西安市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假如气温骤降,连续三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供热企业将在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冬季供热应急预案的要求,提前或延长供暖。

  >>房屋空置如何交暖气费?

  分户计量用户交30%基础费

  热价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固定的基本热价,即供暖基础费(按面积计算),另一部分是根据热用量收的计量热价(按用量计算)。这就意味着,无论房屋是否住人,用户都要缴纳一定的基础供暖费,即使要求办理停供,也不能例外。

  从去冬开始,我省将基础供暖费下调为30%,计量热价按70%执行,今冬此收费比例不变。西安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计价比例只适用于按流量计费供暖的小区,按面积收费的,就要全额缴费或与小区物业协商价格。按流量计费供暖的小区,基础热费部分按面积的30%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5.8元×30%,基础热费部分每月每平方米需交纳1.74元,流量部分按70%收取,即每千瓦时用热需交纳0.112元,如果按吉焦计算,每吉焦用热需交纳30.8元。

  物价部门提醒,小区物业超标准收费或不按价格政策乱收费,业主可拨打12358投诉。

  本报记者张莉

  >>自备锅炉供暖费咋收?

  物业与业主协商决定 报物价局备案并公示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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