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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购低价错卖餐桌欲讨回 律师称商家需有进价凭证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11-11 04:4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买了东西,被商家追着说不卖了,这种事你见过吗?这事就让张先生遇到了。11月9日,市民张先生说,他在东二环一家具城选购餐桌时,看到价格标签打着1.6万元,他谈价后,花6800元买下这张红木餐桌,正当他要把餐桌装车时,导购员追下来说卖错了价格,不得已张先生退了货。

  而导购员说的看错价格,其实应该是6.08万元。“我当时有急事,就把餐桌退了。”张先生说,虽然退了餐桌,但他觉得心里不舒服,既然交易成功就不该反悔,而且看错价格也是导购员看错的,不该将卖出的餐桌再收回去。

  “我的进价都是4.8万元,怎么可以卖6800元?”昨日,该家具店老板王先生说,他当时在外地出差,导购员发短信说餐桌卖了6800元,他赶紧打电话让导购员追回餐桌。王先生说,餐桌价签是这名导购员做的,餐桌定价16万元,打完3.8折是6.08万元。

  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一樵说,一般情况下,这种民事行为受法律保护。但是如出现“重大误解”或为了“显示公平”,且商家有证据证明卖价低于进价,能够拿出进货凭证,那就能请求撤销民事行为。在撤销过程中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商家要进行赔偿。

  本报记者 赵瑞利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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