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19日电(记者姜辰蓉)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了解到,《陕西省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试行方案》日前出台。根据这一方案,从今年起,由政府财政出资,为陕西省城乡居民每年购买或补助2000场免费或低价高质的文艺演出。
据了解,这一方案由陕西省财政厅和文化厅联合制定。依此方案,陕西省财政将分别采取成本购买和场次补贴的方式对惠民性演出给予支持。方案按照“市场运作、政府买单、群众看戏”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文艺院团为老百姓创作演出更多更好的剧目。从今年起,由陕西省财政出资,为陕西省城乡居民每年购买或补助2000场免费或低价高质的文艺演出。
方案明确规定了购买演出服务的对象、方式和参考价格。购买对象是各级优秀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购买方式包括成本购买和场次补贴两种,成本购买是采取公开招标,遴选购买惠民性演出剧目,被购买的演出场次免费让百姓观赏。场次补贴是对省级文艺院团自行开展的免费或低票价演出,按演出场次给予补贴。
惠民性演出购买参考价格,根据业内专家评审组对演出团体类别、参演剧目等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