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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女子千里寻子遭索赔续:当地民政局称不属收养

来源: 华声在线  2012-11-26 14:5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就在真相未白的23日,经腾讯微博实名认证、怀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的“怀化发布”微博发布署名为“辰溪县公安局”的微博,对寻子案情进行“说明”。对此,省公安厅明确表示“未授权”;怀化市委宣传部表示“不知情”;怀化市公安局表态“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但截至25日晚11时,记者发稿时,这条微博还没删除,仍在混淆视听。

  11月23日,经腾讯认证的“怀化发布”于15:44在腾讯微博上发布消息:“根据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认定,该案不构成拐卖儿童罪……”对案情作出了定性结论,署名为“辰溪县公安局”。腾讯认证资料中介绍,“怀化发布”为“怀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

  就此,记者联系上了怀化市委宣传部部长钱德喜,询问此微博是否代表怀化官方表态时,他一开始表示:“怀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并没有在腾讯微博注册官方微博。”稍后,他又提出政府新闻办公室虽归他管,但他对此事“不清楚”。

  因署名“辰溪县公安局”,发布的又是“根据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认定”的相应案情调查,记者25日就此向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求证,得到的答案却是:未授权任何人就“李悦寻子事件”发布任何微博。但据公安机关了解,该微博为怀化市政府办下属的外宣办一工作人员私自发布。

  声音

  志愿者:强烈质疑,期待真相

  “我期待公安部门把背后的真相调查出来,因为这个事情疑点重重:中间人没有说孩子去上海但最终去了辰溪,这构成了欺骗;向家承认出了2.8万元、李家承认收了2万,这其中就构成了买卖;警方将双方收、付的钱定义为‘营养费’,那是否意味着全国的父母都可以此为由‘出售’孩子而不负法律责任?东西可以民间买卖,孩子能否买卖?”对于辰溪县公安局的认定,“随手公益”、“老魏寻人网”志愿者、自费帮助李悦寻子的志愿者魏继中表示强烈质疑,在他看来,李家在受骗的情况下构成买卖儿童罪;向宜发、米爱桃夫妇和中间人则构成拐卖儿童罪。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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