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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中案”明日开庭重审 吴父称债权人做局

来源: 中广网  2012-11-27 09:00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中广网北京11月26日消息(记者黄耀伟)据经济之声报道,原浙江女首富吴英非法集资诈骗案二次重审已经尘埃落定,被判死缓的吴英也早已开始在监狱服刑。但吴英的官司却还没有结束。两起和房产相关的吴英“案中案”明天(27号)由浙江金华中级法院开庭重审。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再度替女儿喊冤说,这两个案子都是吴英的债权人做的局。

  由于吴英目前看押在浙江杭州的浙江女子监狱,庭审将安排在监狱进行。吴英代理律师,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伟律师的助理告诉记者,案件将分别开庭审理。

  朱建伟的助理:两个案件,一个上午,一个下午。上午是胡滋任的案件,下午是刘贤福的案件,分别开庭。

  说起这两起案件,用“光怪陆离”来形容也许并不过分。据吴英的申诉材料说,在吴英集资诈骗案爆发的前夜,2006年的12月21号,吴英因为债务纠纷遭到债权人杨志昂等人绑架,并受胁迫签署了30多份空白文件,吴英本色集团位于老家浙江东阳市的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也被拿走。

  7天后,金华中院突然出现一起以吴英为原告,起诉胡滋仁和刘贤福拖欠本色集团欠款的案件,案件由一个自称是本色集团经理、名叫毕健的人代理。案情是,吴英将东阳的14处房产作价3430万元卖给胡滋仁和刘贤福两个人,但两人还有210万和280万元的尾款没有付清。

  那吴英和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又为什么找毕健代理起诉?朱建伟律师的助理告诉记者,吴英亲口否认跟这三人有关系。

  吕律师:我们也不知道,吴英也不知道是什么关系。吴英说她不认识他,今天我们会见她也说不认识他,包括毕健,她也不认识,她都不认识。

  既然都不认识,又为何要起诉呢?吴英的父亲吴永正说,这些案情都是吴英的债权人编造的,目的不过是以所谓的吴英追讨欠款为借口,由法院立案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侵占这些房产。胡滋仁和刘贤福是两个从未露面的托儿。

  吴永正:这个完全是吴英在绑架期间,吴英的债权人杨志昂等人强迫吴英写下那些空白文书,伪造出来的证据。杨志昂后来在公安机关承认,这些证据都是伪造的。这个口供证据也在我们手上。

  吴永正说,绑架和这两起案件是吴英本色集团信用危机的导火索。2006年12月28号,金华中院对两起案件进行民事调解,结果是买房的人付清余款,就可执行过户手续。从立案到结案,一天就走完了全部流程。吴永正怀疑当地法官也牵涉其中,参与造假。

  (中广网)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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