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消费占全省经济总量比重逾3成,但和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相比,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仍显不足。25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队获悉,目前陕西省居民消费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而提高居民收入是根本途径。
从统计数据看, “十一五”以来,陕西居民消费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虽然逐年下降,但始终超过3成。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不足。
数据还显示,2011年陕西城镇居民的收入居全国19位,而消费水平居14位;农村居民纯收入居全国26位,而消费水平居25位。由此可见,陕西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具有极强的成长性,超前消费意识强烈,消费需求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统计部门分析认为,有效消费需求的形成有两个基本条件,即购买能力和购买意愿。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挖掘居民消费潜力,必须以提高居民收入为前提。应加快推进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费用补助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劳动者报酬依据地方经济增长、企业利润提高幅度、物价上涨幅度的联动增长机制,提高农民转移支付力度,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产品生产价格,切实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