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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亮了却彷徨(图)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1-03 07:42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王旭东:闯黄灯到底要不要罚,怎么罚?就目前来讲,各地执行的标准不一:1月1日这天,成都开出“闯黄灯第一单”;北京的不同路段,闯黄灯与等黄灯“冰火两重天”;目前深圳暂未对闯黄灯的行为进行处罚……要是这一天,你周游全国各大城市,“黄灯”肯定让你无所适从。

  黄灯是红绿灯转换的缓冲,是安全过渡。其实,法律法规也需要这样的“安全过渡”,针对“闯黄灯”现象与行为,法律处罚能否也“等一等”?一是不少城市的交通硬件尚未升级,信号灯设置的时长未必科学合理,抓拍闯红灯的电子警察系统有的暂不支持抓拍闯黄灯,光凭肉眼观察就进行处罚,人为因素很大,公正性难保;二是有争议的法律条款,有待在实践中“修缮”,不宜太刻板、太教条,更不能助推“添堵与追尾”,这是“芝麻与西瓜”的关系。

  汪昌莲:出台“史上最严交规”,其本意是为了规范文明行车,维护道路安全,保证交通畅通。然而,当新交规的实施与其初衷背道而驰时,有关部门就应该反思执法、管理的公正性和前瞻性了。但现实情况表明,面对“闯黄灯罚6分”,不仅是一些司机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就是交管部门,也存在配套措施缺位,执法手段和信号灯技术管理严重滞后等诸多问题。

  比如,由于“系统暂不支持抓拍闯黄灯,需对信号灯的配时进一步排查,黄灯需制定严格的查处程序和科学的处罚标准”等客观原因,深圳规定“暂不处罚机动车闯黄灯”。深圳的这个“自选动作”,表面上看很人性化,给了司机适应新交规的“倒计时”空间,但实际上是在替有关部门的管理滞后“埋单”,更何况,这个“自选动作”也挑战了新交规的严肃性。

  评中评:看来,争议声中,处罚还是暂缓处罚,似乎都是个问题。但归根结底,这并非问题的根本所在,倘若驾驶者依然无视黄灯背后的安全警示,倘若交管部门在现实管理中依然不顾及公众的一些正常声音,那这些都注定只能是“虚妄”,也就偏离了立法的根本目的。

  4 不妨多听听各种声音

  郭文婧:民间的智慧是无穷的,网友已经给出了一些建议,比如普遍安装倒计时信号灯,红灯、黄灯、绿灯都有倒计时,驾驶者有充分反映的时间;现在的智能红绿灯系统都有感应设备,能否增加一个语音提示;作为警示的黄灯,能否与作为指令的红绿灯错位设置,对行驶途中的司机真正起到缓冲的警告作用;闯黄灯等同闯红灯扣6分,不如先加重闯红灯的处罚,先改正“闯红灯”的坏习惯,提高觉悟,再逐步加重对闯黄灯的处罚,等等,这些建议,无论是否可行,都是值得听听的。

  阎淑萍:一名研究了多年交通管理的专家表示,“闯黄灯”算不算违法这个争议已经存在30年了,此次强调“闯黄灯也算违法”是一种突破。但是在笔者看来,“黄灯”作为一种警示、警告的意义更大,而不是单纯处罚。比如,从体育比赛执法的情况来看,出示“黄牌”多为警告,“红牌”才直接罚下。一些企业违规,也大多数是先警告,后处罚,留有“回旋余地”。笔者以为,无论是绿灯,还是黄灯、红灯,相互替换时最好不要“太突然”,最好是能够给司机留出一定的判断“空间”,而绿灯变黄灯时先“闪烁”数秒,或许就是一种很好的“警示”,是在给司机们打出一定的“提前量”,告知司机该减速了。因此,如果在信号灯转换的技术上有所突破,新交规实施的处罚难度将大为降低,广大司机也会顺势而为,作出有效的判断。

  评中评: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对交管部门而言,不管是“暂缓处罚”,还是强硬推行,其实都不是最好的选择。无疑,既能严格尊重法律权威,又能针对现实情况的复杂,及时作出科学而有效的调整,才是最迫切的事情。

  点评:曹旭刚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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