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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推记分制规范医疗机构 谎报疫情流行将被计分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1-10 05:1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讯(记者 李琳)瞒报、谎报疫情流行、擅自开展非医学所需的胎儿性别鉴定、雇医托等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都将被计分,得分高者将受到处罚。今年起,西安市将实行记分制来规范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根据《陕西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西安市将对医疗机构医疗、预防、保健、应急救治等执业活动进行记分管理制度,建立积分管理档案,分为10分、8分、6分、4分、2分5个档次。“得分”越多,表示违规越严重。

  一次记10分的情况有11种:遇有疫情流行、各类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因瞒报、谎报、缓报情况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血液制品;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药品和使用假劣、过期、失效及其他违禁药品;发生负有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一、二级医疗事故,或者连续发生原因不明同类患者死亡事件,且存在明显管理、技术漏洞;进行虚假医疗广告宣传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出具虚假证明医学文件造成误诊、误治;擅自开展器官移植、介入手术、人工辅助生殖等特殊临床诊疗技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非医学所需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或亲子鉴定等。

  此外,采取雇用“医托”、贬低对方进行行业竞争等8种情况一次记8分;违反临床用血规定使用血液、血液制品,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等10种情况一次记6分;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9种情况一次记4分;未按《处方管理规定》《病历书写规定》印制、书写处方、病历等8种情况一次记2分。

  一年累计记分超过15分、20分的医疗机构将被列入主管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象;而一年累计记分达到25分或连续两年累计记分均达到20分的,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示,严重者将被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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