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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进地铁公司上班 轻信骗子13 万"买"份临时工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1-12 07:40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想着能进上海某地铁公司上班,便通过熟人介绍请有“路子”的陈某等人“帮忙”。可没想到13万元换来的仅是份临时工作。感到被骗的徐某等人报了警。

  2012年7月下旬,公安碑林分局太白路派出所接到徐某报警称,陈某等3人称可将包括自己在内的多名学生介绍到上海某地铁公司上班,从中收取数万元不等介绍费。但几个月后,他们前往上海入职培训时,才发现找的工作仅仅是临时工,且并不需要有人介绍。

  随后,民警立即将涉案的3名嫌疑人传唤至太白路派出所了解情况,当时3人均矢口否认,并称他们都就职于陕西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司有为他人介绍工作的服务资质,同时也被上海某地铁公司给予了招收工作人员的授权。

  之后,太白路派出所民警对此展开调查。经过五个月调查取证,办案民警获知,3人中只有一人就职于陕西某人力资源公司,另两名嫌疑人属于社会闲散人员,而且该公司并不具备为他人介绍工作的资质。同时也没有任何地铁公司对其授权招工。3名嫌疑人抓住毕业学生无社会经验、想花钱买工作的心理,私自伪造地铁招工合同。

  受害人告诉民警,他们都是通过熟人介绍或托关系认识嫌疑人的,对方说他们有“路子”,能联系到上海某地铁公司的工作,月入3000元至4000元不等,有“三金”,但必须支付一定的“介绍费”。警方调查后发现,本案受害人均来自汉中,受害人最高支付了13万元“介绍费”,最低支付了8万元。付款时嫌疑人会打收条,并承诺如果不能联系上工作,便全额退款。但当受害人识破3人骗局要求退钱时,嫌疑人便开始推诿。

  目前,警方已查实3名嫌疑人自2008年以来以介绍工作为由先后骗取9名受害人75万元的犯罪事实。今年1月5日,警方对3名嫌疑人进行抓捕。3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拘。

  本报记者贾晨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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