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19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华商网 > 新闻 > 陕西

商洛一鞋店疑被放火续 店主争门面租金涨价被忌恨

来源: 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  2013-01-19 08:54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破案后,受害人到公安局贴感谢信

破案后,受害人到公安局贴感谢信

  1月17日,记者从洛南县公安局获悉,去年9月发生在该县城区一家鞋店半夜失火案日前正式告破。据悉,涉嫌纵火的5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抓获归案,目前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勘查现场确认有人纵火

  2012年9月10日凌晨,洛南县禹门巷金百世家鞋店着火,后经消防部门全力扑救,大火被及时扑灭,没有殃及周围房屋,但该鞋店被烧毁,损失约6万余元。

  据洛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胡晓勇介绍,大火被扑灭后,刑侦大队、城关派出所和消防大队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查调查。发现被烧毁的卷闸门上有被工具凿开的小洞,火源由外而入,为一起故意纵火案件。

  经过近3个月的艰苦侦查,专案组民警得知,案件与无业人员李某、王某有关。经过侦查,警方确认2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013年1月9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男, 22岁,家住四皓镇营房村肖沟组,无业)、李某(男,20岁,家住洛南县城关镇西寺社区21号,无业)抓获。

  警方根据2人交代,又将犯罪嫌疑人皮某(男,24岁,家住洛南县城关镇西寺社区四组,无业)、贺某(男,42岁,家住灵口镇东塬村东塬组,农民)以及幕后主使杜某(男,38岁,江西省余江县锦江镇石港村人,在洛南县城开办“温州鞋店”)抓获。

  因竞争房屋租赁权起矛盾

  警方经审查得知,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杜某在洛南县中甫街中段经营“温州鞋店”,因官小红(江西省余江县潢溪镇店前村人)与其竞争“温州鞋店”门面房租赁权,致房东给该店铺面租金涨价,使杜某受到经济损失,杜某便因此怀恨在心,找到贺某,让其出面找人报复官小红。

  2012年9月8日中午,贺某与王某联系好后,以花钱买凶的方式雇用王某,要其无论采用何种手段让在县城禹门巷电信局北侧的“金百世家”鞋店做不成生意。后王某又勾结其朋友李某、皮某共同预谋,最终决定实施纵火。王某、李某、皮某于当日晚7时许在中甫街一超市门口约见贺某,贺某向其预付定金3000元,承诺事成之后再付2000元作为感谢。

  其中3名嫌犯实施纵火

  9月9日中午,3人在县城宁洛桥南农贸市场购买镰刀、钳子、剪刀等作案工具,后在人民广场东北角购买白线手套3双,在城关加油站买了93#汽油,并将汽油灌进一个纯净水瓶内,后将作案工具全部藏匿在农业局斜对面巷子内砖头堆里,预备深夜实施作案。

  9月10日凌晨2时左右,王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伙同李某、皮某取走作案工具来到“金百世家”鞋店门口,确认巷内无人之后,王某、李某、皮某3人将鞋店卷闸门凿开一个小孔,王某扯下其袖子淋上汽油扔进洞口内作为助燃物,李某用一只白线手套淋上汽油点燃后扔进洞口内引发店内起火燃烧,3人随后逃跑,将作案工具扔掉。此后贺某又分两次付给王某、李某、皮某3人8000元酬金。而杜某分3次共付给贺某酬金1.4万元,除去付给王某、李某、皮某3人1.1万元,贺某得赃款3000元。

  目前,杜某、贺某、王某、李某、皮某因涉嫌纵火罪已被洛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文/图记者张红中 见习记者王展飞

编辑:赵萌

更多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