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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住户私改电表涉嫌“偷电” 物业断电迫其补钱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1-26 08:27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因为涉嫌“偷电”,蔡女士家用电被物业断了数日,蔡女士觉得自己很冤枉:“电表上改装的导线又不是我们接的……”那么,到底是谁在“偷电”呢?

  蔡女士家住西安城南鸿基新城小区一住宅楼二楼,昨日上午记者赶到她家时,刚刚装修完的房间有些凌乱,除了几盏照明灯外,没有其他电器及家具。

  “家里断电一个多月没法住。”蔡女士说,因为她家电表私自接了导线涉嫌“偷电”,物业便断了电。蔡女士说,2012年5月开始装修时,买了300度电,到2012年11月底,小区物业告知蔡女士家涉嫌“偷电”,要其重新补交电费。

  记者在蔡女士家门口看到,蔡女士家的电表下端明显多出一根“U”形导线,用电余额显示还有271度。蔡女士说她家电表曾出现过被私自接线的情况,两次“偷电”的导线都不是他们接的,她认为是有人故意“整”他们,尤其是第二次,但又没有证据,她拒绝向物业再次补交电费,所以家中被停电。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吕先生说,小区电工巡查时发现蔡女士家电表上出现私接导线涉嫌“偷电”,而这已是半年内第二次发生了。

  吕先生说,去年物业发现她家私接导线后,还让蔡女士及其父亲写了情况说明。

  在物业出具的手写情况说明上,记者看到蔡女士父亲写道:“家里的装修工在计划给家中走线时,发现家中没电,配电箱又开着,就在上面接了线临时用,用完又不摘下,本人并不知情,表示道歉……”在蔡女士当时写的一份承诺书中提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老父找人走线,电工将线接到主线上……本人承诺以后不会发生类似事情……”对两份材料,蔡女士承认是她和家人写的。

  吕先生说,他们又在蔡女士家发现类似情况,因此要求其重新补交电费。业主认为是故意诬陷,业主也可以取证,物业也会继续调查。

  ■律师这样说

  因电表改装应缴而未缴的电费业主应补缴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倪景红说,电表被改装后,物业和业主应该依据双方的物业合同进行处理,厘清责任。物业合同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物业有及时发现电表异常的责任,业主有发现电表异常时告知物业的责任。因此事造成的损失,应由改装电表人承担,但需要进一步证据予以证明,不能简单推定改装电表的人是谁。因电表改装造成业主应缴而未缴纳的部分电费,业主应予以补缴。

  社区记者 侯希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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