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爱爱在西安的投资楼盘位于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与湖滨路交会处东北角。建筑垃圾堵住了售楼中心的正门,售楼部内较为冷清 本报资料照片 记者 汤继颖 摄
“房姐”现形记
1月16日
网帖曝光称“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在北京拥有20多套房产,并拥有另一个身份证名字叫‘龚仙霞’。”帖子在网上立刻被大量转发。
1月17日
媒体开始介入。随后,龚爱爱曾通过媒体对网帖爆料内容进行回应。不久后便被查出,其拥有四个身份证,北京警方及公安部相继介入调查。
1月24日
公安部成立调查组,龚爱爱在京房、车被查封,户口注销。
1月30日
公安部通报陕西、山西、北京共7人被刑拘,含4名民警。
1月31日
北京警方证实,发现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奥迪轿车一辆。北京警方对龚爱爱利用其违法办理的北京户口及身份证所购买的10套房产及奥迪车予以查封。
2月4日
龚爱爱被神木警方拘留。
关注
2月4日,神木警方对“房姐”龚爱爱依法实施了刑事拘留,立案罪名是“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那么,本案中还涉及哪些法律问题,龚爱爱又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