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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谈食品安全 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

来源: 三秦都市报  2013-03-05 04:44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民以食为天,我们可以穿得差一点,住得差一点,也可以不买车,不买奢侈豪华的东西,但是,不能吃不好,吃得不安全、不健康。”燕君芳是杨凌本香农业产业集团董事长,同时也是全国畜牧协会副主席。今年新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她的第一条建议就是关于食品安全。

  燕君芳说:“近年来,一些人和一些企业利令智昏,为了追求经济利润,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多宝鱼、瘦肉精、假牛肉等等,让多少人跟着受害呀。”

  全国政协委员姚立迎算了一笔账,北京市曾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整顿,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5114件,罚没款4057万元,据此计算,每起案件罚款平均只有2684元,这对大多数企业是隔靴搔痒,在这样过低的经济处罚下,法律失去了应有的震慑力,一些食品安全违法企业宁可以身试法交罚款,也要继续从事违法活动。

  姚立迎说,食品安全法虽然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的标准,但不少食品安全标准仍未出台,导致无法可依,无法进行处罚。再就是由于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执法困难,相关“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规定几乎形同虚设。同时现实还存在部分管理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等情况。

  为此姚委员建议,对于食品安全违法企业和行为,应从重进行处罚,消除企业的违法侥幸心理,避免违法行为,完善配套法规,细化涉案人员惩处办法,要加大包庇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理力度。

  “在着力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的同时,要特别加大监管力度,对生产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人和企业依法严打,绝不姑息。”燕君芳建议,尽快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对食品检测、检验研究和应用投入,控制问题的发生,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体制,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

  另外,燕君芳认为,有效的保障措施还应包括:利用信息技术,建立食品追溯系统,对食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控等。

  本报特派北京记者高峰赵蕾张彦刚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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