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在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拆迁改造过程中,身为该拆迁项目负责人的戴某,以替拆迁户多争取拆迁款为由,趁机收受好处费39万元,并揭发首师大拆迁办主任郝某也存在受贿事实。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戴某被海淀法院认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对39万元赃款予以追缴没收。
据了解,2006年10月,首都师范大学为进行大学生公寓建设,正式启动东校区拆迁工作,并委托北京城建弘大拆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戴某先后担任该项目拆迁组组长和项目经理,主要负责入户调查、洽谈补偿数额及发放补偿款。其间,戴某利用职务便利,以替被拆迁人多争取补偿款为由,先后收受多名拆迁户或其亲属给予的好处费。
经司法机关查明,2006年10月至2011年5月,戴某先后收取5名拆迁户给予的好处费共计39万元。
曾住在海淀区白堆子28号院的刘先生便是其中一名拆迁户。2011年1月,刘先生与首师大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就搬走了。在签协议前几天,拆迁公司的戴某称可以帮忙多争取一些补偿款,但得给一笔好处费,刘先生表示同意。
后戴某告诉刘先生与学校商定的补偿款是280万元。在领补偿款当天,刘先生与戴某一同去银行,将10万元转到戴某的银行卡里。
2012年7月11日,戴某经检察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戴某很快向办案人员“咬出”了首师大拆迁办主任郝某。
戴某称,他正是在郝某的授意下,才对涉案拆迁户在计算拆迁补偿款时给予照顾的,并且他将收受的大部分好处费分给了郝某。郝某还单独收受拆迁户刘某2万元好处费。
据了解,郝某目前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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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一主任获刑10年
本报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学院原党政办公室主任孟江涛,冒领、挪用项目经费264万余元。近日,孟江涛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孟江涛2009年底任北航数学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2011年10月,北航数学学院的会计核对报销单发现,孟江涛经办的几笔经费报销单上领导签名的笔迹与往常不同。经查,孟江涛承认自己伪造签名报销。2012年12月,孟江涛被海淀检察院批捕。
调查发现,孟江涛采取伪造领导签字等手段,多次挪用项目经费共计264万余元,用于个人买卖期货、黄金等经营活动。
针对此类案件,今天记者采访了海淀检察院。据该院统计,2003年至今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17件21人,发现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犯罪分子利用科研经费监管漏洞大肆作案,其中不乏高级知识分子,已成为该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征。
检察官表示,应制定全国统一的科研项目管理法律,同时强化对高校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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