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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上半年消协受理投诉1992件 质量类投诉过千件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7-04 05:2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今年上半年,西安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投诉案件1992件,解决1914件,挽回经济损失170万余元。

  按投诉性质划分,质量类最多,有1105件;按类别分,家用电子电器最多,有239件。

  装修款交给工人被骗

  案例:去年

  10月,消费者李女士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约定工期为两个月。装修期间,李女士将装修款交给了签合同的人,但工期到后李女士家的装修却一直没完工,找到装修公司,公司说负责李女士家装修的人已经离职了,李女士才知道自己的装修款被那个签合同的人拿走了。

  提醒:据统计,上半年家装投诉144件,主要反映在:1、装修公司违约,不按时履行装修合同;2、装修出现质量问题后,装修公司拖延不处理;3、消费者将装修款交给公司经办人,未拿到公司收据,公司不予认可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消费者付款时尽量遵循分期付款原则,应将款打入公司账户,不要贪图一时方便将装修款交给装修人员,付款后还应注意索要盖有公章的缴款凭证,签合同时最好保留少量的质保金,等工程结束验收完毕后,再付清余款。

  新买的车玻璃有破坏

  案例:今年6月,市民马先生在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购买后却发现车窗玻璃有破坏,更换了玻璃后,又发现车身有一大片被重新喷过漆,马先生找到4S店要求退车或更换,但4S店不予理睬。提醒:今年上半年,汽车消费投诉增多,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付款后商家不按时交车;2.新车购买不久就出问题,要求商家退换货时遭到拒绝等。针对这些问题,消费者买车时,最好和有经验的朋友一起去,提车时一定要仔细验车,查看车的外观是否有划痕、裂缝残次等,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告知销售人员予以解决。不要贪图省事,简单验车或者不验车就签字认可,否则提车后一旦外观出现问题,或配件缺失,4S店就会以签字确认为由,不承担责任。

  保修期内被高价换新

  案例:去年10月底,消费者李先生花1200元买了一台某品牌燃气灶,没用半年,销售燃气灶的人员来到消费者家里,声称要检修燃气灶,以防发生问题。检修完后说该燃气灶漏气,随即给消费者更换了另外一台,要消费者补差价1700元。消费者付完钱后发现,之前购买的燃气灶保修是一年,于是打电话要求退款,但该售卖点的人以各种方式推脱,消费者按照名片去找销售公司,销售公司不承认销售的是他们公司的货。

  提醒:选择购买商品时,一定要选择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和厂家,需要售后服务时,应去商家或厂家指定的售后服务点,在购买货物后一定要索要正规票据,不要轻易相信销售人员的花言巧语。

  电视购物买到假黄金

  案例:消费者张先生2013年4月份在电视上看到一条销售价格为300元的黄金首饰销售广告,张先生信以为真,于是花300元订购一套黄金首饰。很快张先生收到快递,打开后发现该产品并不是黄金的,而是合成金,张先生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和销售方联系要求退货,但是销售商留的电话却打不通。

  提醒:上半年,西安市消协受理电视购物投诉124件,投诉主要反映在:1.夸大宣传;2.广告宣传与实物不相符;3.承诺不兑现、误导消费者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消费者在选择电视购物方式时要谨慎,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购买前应尽可能核实销售企业的声誉和诚信度;尽量采用货到付款购买方式,及时验货,商品存在瑕疵、损坏、功能不全的,应拒绝付款。

  本报记者李浩

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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