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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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宿舍不受限制商住楼群租另有罚则至于企业为员工租的住处主管部门表示——

  集体宿舍难界定违规

  上周,北京市发布《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发各界关注,并提出了诸多疑问。

  记者注意到,大学生宿舍因为另有规定,不算在群租房之列,但各公司以“集体宿舍”为名租住的群租房,仍然难以界定是否违规。

  问题一

  集体宿舍违规吗?难以界定

  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一些公司或者餐馆、美容美发店等服务行业为员工提供的“集体宿舍”,它们是否违规?对此,相关部门表示,尽管“集体宿舍”仍旧属于群租房性质,但是否违规仍难界定。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二十一条规定,“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而“单位承租房屋作为集体宿舍供本单位职工居住的,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问题二

  学生宿舍违规吗?不受限制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通知》要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而学生宿舍就属于“另有规定”的范畴。

  据了解,2000年,教育部曾发布《关于大学生公寓建设标准问题的若干意见》,称“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四二一’目标”。其中本科生4人一间、生均建筑面积8平米,硕士生公寓2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12平米,博士生公寓1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24平米。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2006年2月施行的国标《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中,将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要求分为4类,最多可住8人、最低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少于3平米。上述负责人表示,学生宿舍所执行的应该是这两个法规和标准,和这次界定“群租”所针对的住宅没有直接关系。

  问题三

  商住楼没人管吗?另有罚则

  有市民质疑,如果《通知》专门针对正规住宅,那岂不是意味着小产权房、商住两用楼里面的群租反而没人管了?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依据的条款之一是2007年本市发布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其中第十七条要求“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违法建筑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其中还提到,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出租的房屋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近几年,海淀、丰台等区县已经拆除了不少违建“群租房”。而在2011年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时,就已要求属于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文/记者陈斯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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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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