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6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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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晚8时50分许,一个五斤六两重的男婴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出生,妈妈董女士还听见了婴儿啼哭。刚出生不到两小时,婴儿就被产科副主任张某侠以新生儿患多种疾病为由抱走,从此失去消息。18日,家属向警方报案。截至目前,事发已十余天,婴儿还是没有任何信息。虽然警方仍在调查,但一些做法引发网友和律师的质疑。

  疑惑一 当事医生是否脱离掌握

  这个案子最初是由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警。7月24日,该派出所所长康西平表示,18日接到家属报警后,一直调查此事,在张某侠处也了解过情况,“因案情不明,还无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且当事医生很容易能找到。”

  不过,在该案移交县刑警大队后,性质就有了变化。28日,康西平称,案子已移交县局刑警大队处理。但令人不解的是,警方对张某侠仍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刑警大队大队长杨建龙表示:“只知道张某侠生病了,不知道目前人在哪。”

  从“当事医生很容易能找到”到“不知道目前人在哪”,张某侠是否已脱离了警方的掌握?对此,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栋表示,如果真的找不到当事医生了,那么警方将承担相应责任。而记者用电话、登门等方式联系寻找张某侠,也均未得到确切信息,只知道她病了。27日后,张某侠的手机关机了。昨日,富平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民警张健表示,“张某侠肯定是在”。

  疑惑二 为何没采取强制措施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案子移交刑警大队处理,说明不管婴儿是死是活,当事医生都已涉嫌刑事犯罪,警方为什么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的理由主要是“案情不明”、“身体有病”。李栋律师表示,如果当事医生的确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羁押,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警方始终未采取措施,让人不解。

  张健表示,警方暂时对张某侠的具体情况保密。“现在公布案情,会对案件调查造成影响。”

  疑惑三 涉嫌罪名为何不公开

  截至目前,记者始终未从警方处了解到此案以何名义立案。李栋表示,一般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只有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才可以了解案情。“但与刑侦技术等不同,公开涉嫌的罪名并不影响案件的侦破。”李栋说。从此案来看,案件本身并不复杂,搞不懂警方为何不透露涉嫌罪名。

  “肯定是立案了,但具体以啥名义立案的,刑警大队并没有将案情向我们进行通报。”张健说,“在证据确凿之后,才能明确以何名义立案。在没有任何案情进展之前,是不能乱说的。”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解振国张红娟贾凡实习生黑乐乐采写

  报料不断

  13年前曾有人亲眼看见“老头”

  昨日上午,富平县美原镇的郑先生在看到本报报道后,反映其妻子2001年冬天在县妇幼保健医院作产前检查,在孩子六个月大时,检查出孩子腿部畸形,决定引产放弃孩子。郑先生回忆,当时妻子做完引产手术后,张某侠还征求了他们的意见,问孩子是要自己处理还是交由她帮忙处理,她以前也帮人处理过此种情况,孩子会交给一个看锅炉的老头带出去埋了,一定埋得深一点,处理得好好的。

  郑先生说,当时他也手足无措了,听到医生这样说就同意了。张某侠向其索要了100元,说是给老头的处理费。

  “那个老头有一米七高,瘦瘦的,穿着蓝大褂,大概70岁的样子。”郑先生说,这个老头来到产区,手里捏着一个塑料袋,进到产房装了小孩就走了。此后,他们就再未提起过此事。

  案情回顾:

  富平孕妇被告知患“性病” 所产男婴医生私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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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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