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用品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通知要求】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为开展放射诊疗的各机房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X射线防护服、防护围裙、防护帽、防护围脖和各种规格的铅防护方巾;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GBZ176-2006),使用中的个人防护用品每年至少自行检查2次,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6年。同时还规定儿童使用辅助设备。
【解读】
之所以规定这么细致,不仅仅是保护受检者的身体健康,同时也要保证医务工作者的身体健康。
业内声音
“完全按要求来,根本不现实”
记者走访西安多家医院发现,拍X光片时,除少数医院对儿童、孕妇进行告知、防护外,对其余人群很少告知,一些医院的防护服甚至落了厚厚一层灰。
一位基层医院影像科医生表示,如果完全按照要求来,根本不现实,“一是现在病人比较多,如果每个都口头、书面通知,接待病人数量肯定减少很多,另外,防护服比较重,至少二三十斤,病人反映穿着会非常不便,这也是我们不推荐使用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何维权
发现医院违规可拍照片作证据
南京一家医院因没有告知患者穿防护服而被处罚1万元,但这样的维权成功案例极少。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取证难,加上放射的累积性,即便是医院违规,也很难有直接证据证明患病与当初医院的射线检查有关,患者的维权成本极高。
对此,刘庆表认为,市民应该多了解一些辐射知识,发现医院违规时,可以用手机拍摄照片、视频作为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给你提醒
拍X光片时应主动要求防护
常规X线,包括钡餐造影、四肢骨片、胸片、颈椎片、腰椎片等。胸透、CT检查(一次CT检查的X射线辐射剂量约为普通拍片的数十倍以上)、钼靶检查等都需进行防护。西安市第九医院医务科长马康孝介绍,患者最常接触到的辐射源就是X射线检查与CT检查,这种辐射能够穿透细胞、破坏DNA,甚至诱发某些癌细胞。
但马康孝同时表示,X光检查至今仍是诊断一些疾病不可替代的方式,病情确实需要的X光检查还是要做的,市民尤其是高危人群在被要求做检查时可以主动要求医生对必要部位进行防护。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杨明李琳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