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1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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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岁的孙先生住在敬老院近一年。他说,小孙子很少见到,外孙女小的时候见过,十分想念他们 本报记者陈团结摄

  年轻时富有风光,却对妻子儿女犯下错误;现在年老多病,生活孤苦,可儿女们放不下心结,并不愿过多照顾。也许很多人觉得孙先生现在的境遇是“善恶终有报”,但这句话在亲情里于法不通。

  老人既内疚又纠结

  74岁的孙先生是西安市人,去年9月份因患病生活无法自理,住进了雁塔区曲江社会福利院,他的一生跌宕起伏,而现在是最低谷。“我有错在先,不怪孩子们这样对我。”孙先生昨日给本报打电话,说儿女不赡养他,想寻求免费的法律援助。

  昨日上午11时许,曲江社会福利院大厅,虽然孙先生看起来还很精神,但走路说话都会喘,看起来很痛苦。他不愿别人知道自己的事,就将记者叫到房间谈。这是一间双人间,孙先生的床上铺着已经破烂的凉席,床头的枕头已经脏得发黑,床头摆着各种药盒和空玻璃罐。

  对于自己的事,孙先生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年轻时原本教书,和妻子生了两儿一女。但后来有了外遇,就离开了家,只是经济上支持着儿女。中间多年自己做生意有赔有赚,最后落得人财两空。晚年生活孤苦拮据,只能靠每月1200元的退休补助生活。后来生病无法自理,就住进了福利院,大儿子每月来办个手续,生病住院就来接送。二儿子三四年没见过,小女儿更是十多年没见过。

  “我也很内疚,是我有错在先,但我毕竟老了,需要儿女照顾。”孙先生说,虽然他犯下错误,但也把孩子们养大,为他们安排了工作,现在他老了,又得了一身的病,还是希望儿女们能来看望他、照顾他。本不想诉诸法律,但实在没有办法,希望能找个免费的律师解决此事。

  儿女都宁愿被告上法庭

  “我们也不是不管,但心里很抵触。”孙先生的大儿子说,弟弟每月给父亲100元生活费,父亲住院时妹妹也会出钱,他一般负责照顾父亲。但从心里讲,他们对父亲都很抵触。他们小时候父亲没咋照顾,六七年前生病了突然就回来了。这几年每年住院他都得去照顾,但其实他心里并没有放下,他宁愿父亲诉诸法律。

  “寒心了,不愿去管。”孙先生的二儿子说,父亲看病他也给钱,还曾提出给父亲在老家盖房子,逢年过节也会照顾看望,自认为对得起父亲。因为当年父亲做的很多事情让他觉得不能接受,所以他宁愿父亲诉诸法律,也不想去管。

  而孙先生的小女儿提起父亲则显得很痛苦:“我迈不过心里那道坎。”孙女士说,父亲离开家时她只有七八岁,是母亲含辛茹苦将他们兄妹三人带大的,父亲特别有钱的时候不要他们嫌拖累,但某一天突然就回来了,什么都没有了,也生病了。“我甚至不记得他长啥样。”孙女士说,因为有血缘关系,她愿意经济上赡养,每次父亲看病她都会把钱交给大哥。可是长这么大,只见过父亲两次的她,不愿面对父亲,宁愿对外人说父亲已经不在了。

  律师称老人儿女行为违法

  “只见过他的大儿子,照顾得还可以。”养老院的负责人称,老人的情况他都知道,病情很严重,前段时间还住过院,都是老人的大儿子来接送。但他觉得如果老人诉诸法律可能会激化矛盾,还是应该私下解决。而孙先生的妹妹则称,虽然哥哥年轻时犯过错,但把儿女养育大并且给他们安排工作,也尽了当父亲的责任,儿女不该弃他不管,还是希望哥哥的儿女能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陕西省十佳律师王浩公说,从情理上讲,老人儿女的这种做法能够理解,毕竟父亲没有尽到父亲应尽的义务,因为对孩子的赡养不仅仅是经济支持,还应有日常教育和言传身教。但是老人现在年迈生活无法自理,从法律上讲,儿女应该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孙先生儿女的做法是严重违法的,如果诉诸法律是要受到谴责和制裁的。

  “我愿意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王浩公说,他希望能通过讲情讲理讲法,多次做工作,对老人和儿女的矛盾进行调解。

  本报记者 赵瑞利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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