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4时许,南郊一路段上,一名清洁工喝着白糖水。他们7月发了白糖绿豆和藿香正气水等降温物品 本报记者 闫文青 摄
三十多度的高温下,43岁的保洁员李师傅黝黑的脸上满是豆大的汗珠,用扫帚费力地试图从绿化带的灌木缝隙里扫出几个烟头。“高温津贴?是不是区上给发的那些过夏的东西?发了,发了。”他憨厚地说。8月以来,西安连续多日少雨高温。近日,记者走访发现,保洁员普遍未领到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
保洁员:能发东西都是情分,可以了
干了10多年保洁员的李师傅负责莲湖区的一条道路的保洁。“这活儿也不是很累。”他说,现在工资按每月1450元的标准发,加上别的项目,差不多能超过1500元,“可以了,不敢再求别的了。”他说过夏的东西,是上个月领的一斤白糖、一包防暑药、一箱矿泉水和一条毛巾。碑林区的保洁员邰师傅说,他工资里没有高温津贴或降温费这个项目,也没见过发现金,他也领到降温物品了,“我们发绿豆了。”未央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洁员说,“人家给发了是情分,不发就不发了,发啥拿啥就是了,总比没有强。”
西安市市容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说,保洁员薪酬和其他福利由各区县财政负责,市上只是指导。“高温津贴发放没出台硬性标准,具体咋发,根据各区县情况定。”他透露,各区县给保洁员基本都是发实物,个别区连实物都没有。
粗算一下,李师傅领到的实物,价值不足百元。而大兴新区的保洁员张女士只领了8两白糖、一块肥皂和一条毛巾。“往年还有个帽子,今年没发。”她说。
各区县:有的等文件,有的要发钱
高温津贴没有硬性标准,“各区县看情况定”又怎样呢?
“工作干得好的,我们会用其他方式奖励,但高温补贴、降温费目前确实没文件,财政没安排这部分钱。”莲湖区市容园林局环卫管理科一名路姓工作人员说,“市上没标准,区上就没办法安排资金,只能是各街办根据情况补一点。”
该局市容管理科马科长说:“去年底已给财政打了报告,目前还没答复。”据了解,尽管市上在等“硬性标准”,受访的区也在等市上“下文件”,但有的区即将落实。“我们已经争取到资金了。”碑林区市容园林局城市管理督办科高科长说,该区保洁员在本月底至下月10日之间,每人可以拿到600元防暑降温费。
我省规定:高温津贴每日10元
夏季高温津贴没有“硬性标准”吗?据了解,我省于2011年出台过《关于调整陕西省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发放高温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对象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的在岗工作人员,标准是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发放的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
如果气温超过35℃,且处于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时限内,在企业从事室外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既可享受10元的防暑降温费,也可领取10元的高温津贴,也就是每天20元的标准。按以上规定,不考虑高温因素,保洁员一个夏季(每月30天计)起码应领到900元防暑降温费。其中35℃以上的高温天,还应再按天领10元的高温津贴。
根据省人社厅规定,违反规定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必须以现金形式来发放,不能以降温品替代。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拨打12333投诉。但据了解,入夏以来劳动监察部门接到的此类投诉并不多。 本报记者杨昊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