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交恶过程 李在珂:梦鸽曾拿短信威胁我
李在珂称,当初案发后,梦鸽亲自登门,他也想与梦鸽签委托协议,毕竟律师事务所是盈利性质的,除了能挣钱,他也认为这是一个“机会”:“她在这个办公室和我们见的面,走的时候留了电话,让我与她继续保持联系,我作为一个律师有当事人上门打官司,她是个客户,也是个机会,我想与她签订委托协议,来给她的儿子辩护,我们律师事务所是盈利性的,谁不想挣钱,这点是无可厚非的。”
两人最后没有建立委托关系是因为一次采访:“当时我接受采访,说李某某自称武功天下第一,后来梦鸽非常生气。我想,梦鸽连儿子打人都不承认了,就觉得这个案子没法做了,连续给她发了两个短信,给她道歉,梦鸽老师又发短信威胁我,说我们来往的短信还在我这,你可说过要当人大代表等事。我当时很气愤,你作为一个歌唱家怎么能拿这个威胁我,我说,如果你再威胁我,我就不客气了!”
曝梦鸽一方雇水军 批其“愚昧无知害了孩子”
李在珂坦言没能和梦鸽建立委托关系很遗憾。他说自己给梦鸽支过很多招,其中一招就是“案中案”:“杨女士到底是嫖娼敲诈还是强奸,很多事都说不清。我想最能说清的就是张某和受害人,张某有过发短信要50万的事实,我认为不排除是个圈套,我接触这个案子是最早的,抓完人不到两个小时,还没刑拘,魏某的父母就找到我了 ,案卷我都看过。如果当时梦鸽立刻报案,把张某和受害人抓起来,突击审讯,没准还真有别的问题,但当时她没听我的。”
李在珂向记者阐述了原本为李某准备的辩护思路:“我的思路是,打人的事就不要回避了,因为打人和最后发生性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我这是很高明的观点。虽然打了人,但这个案子可以说成,在嫖娼的过程中,因嫖资或其他问题发生纠纷,但与发生性行为无关。如果她采取我的意见,28号开庭她不至于那么被动。”
他认为梦鸽不仅忽略了自己的辩护思路,还被其他律师误导,他用“愚昧无知”形容梦鸽的做法:“发案后,有些律师频繁的在网上发消息,一直在挑动群众情绪,所以这个案子影响越来越大,满足了一些律师的个人需求。但我确实认为,梦鸽身边的律师给她出坏主意了,还雇水军发消息,你以为把舆论改过来就能打赢官司,你以为法官会看网上的消息,这都愚昧无知!她还害了孩子!”
李在珂预测案件结果:李某行为已构成强奸
事到如今,李在珂认为,李某在整个轮奸案中确实存在着被冤枉的成分,但目前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犯罪构成要件,翻案可能性非常低。
周边:李天一庭审状态好 见到梦鸽很有礼貌
采访中李在珂还透露了李某在庭审时的状态:“李某每次见到梦的时候都是很有礼貌的,嘴唇微微一动说‘妈妈’,这让我很感动,他的状态还是不错,但当29号开完庭了,梦鸽指责我后,我注意到,李某攥着拳头,怒视着我,我当时也对视着他点了头,法庭上不能说话,但我在心里说孩子我没害你,我在帮你!你父母没照你叔叔的话做能怪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