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 入园前和园方书面明确权责
幼儿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办园主体各不相同,师资力量也相差较大,近年来,曝光的各种家园纠纷并不少。如何形成家长和园方之间的良性沟通?张建国给出五个字:有话好好说。解决冲突不妨前置到孩子入园之前,幼儿园与家长进行书面约定,详细列出需要家长配合的事项以及对一些情况下责任的界定,有言在先,发生了问题也好解决。
那么是否一纸劝退细则就能还幼儿园老师一个受尊重的育人环境?王霰认为,尊重是相互的,不是依靠无条件劝退条款可以获得的。老师在与家长不断接触、沟通的过程中,对孩子无私的爱是能感化家长的。芙蓉区教育局星城世家幼儿园园长廖君直言,幼教有着很多无奈,“劝退细则”也许能在一定程度通过威慑来减少家园之间的争端和麻烦,但真正想得到家长的尊重,一定要依法治园,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师资素质来防患于未然。
广东某幼儿园发布的《幼儿园无条件劝退幼儿细则》
一、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工作人员精神或肉体上进行伤害的;
二、幼儿之间发生纠纷,家长对对方孩子精神或肉体上进行伤害的;
三、对幼儿园工作有意见而没有向园长反映就寻求上级机关或通过“闹园”解决的;
四、传播有关幼儿园不实言论的;
五、幼儿或家长行为对其他孩子、家长或幼儿园工作人员产生潜在危害的;
六、提供虚假信息获得幼儿园学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