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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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

  零负团费、一日游猫腻多

  据介绍,今年以来,生产要素市场管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17次,投诉重点在超出营业执照核准范围从事出境旅游等经营项目、“一日游”和零负团费问题。

  “零负团费”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其实质上是低价揽客。此运行模式下,客源地组团社不付给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资金,只输送客源。游客的基本旅游消费,以及地接社的折旧费、利润、税金、导游服务费等都来自于导游所交的“高人头费”和旅游服务供应商的“签单”;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主,导游人头费为辅;地接社和导游的“回扣”项目多。

  执法人员总结了市场上“零负团费”和一日游猫腻,供游客识别,避免误入圈套。

  表现1:旅行社以“优惠价”、“特惠价”等低价广告吸引游客上门,在报名和签订合同时调高价格,将飞机燃油税、机场建设费、护照签证工本费、用餐费等统统加上。

  表现2: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景点不列在行程安排中或对旅游景点表达不清楚,以降低门市价,在到达目的地后,以自费项目的形式向游客推荐,强制游客参加,变相加价。

  表现3:在合同日程外安排过多的购物点或变相购物场所(如某研究所、某展销会、某生产厂),强制或变相让游客购物,且所购商品质价不符,有时一天安排数个购物点,旅行社或导游以回扣、佣金收入填补旅费。表现4:大量安排自选自费项目或随意更改行程,并安排在游览日程中,既占用和影响了正常的游览日程,又增加了游客的支出,往往这类由旅行社或导游推出的自费项目价格虚高。

  表现5:旅行社在广告和合同中不标明住宿饭店等级、地点,使用“准星级”“豪华”等模糊字眼,或仅以口头承诺,实际住宿标准降低或地点偏僻。

  一日游也存在七大猫腻,即导游讲解不够,服务态度生硬,有些导游不带导游证,自称是义务讲解员,是否具有导游资格值得怀疑;存在增加自费景点的现象,如导游利用“先拜秦始皇再看兵马俑,暗示游客游览地宫、秦始皇陵等,尽管征求了游客意见,但存在很强的诱导性;景点安排移花接木,欺骗游客;景点游览走马观花,导游敷衍了事;擅改行程,增加购物地点,购物时间长且存在误导甚至欺骗行为;半数团队不签订一日游合同;旅游中餐质量较差,所谓八菜一汤与所收费用比相差甚远。

  出游前多做比较 问清细节细化合同

  石伟提醒,游客选择“一日游”时,不要轻信低价团费,尽量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并要求签订“一日游”合同。如果发生纠纷,要注意搜集保留证据,如旅游合同、同行游客的证言、景点收费标准及拍下饭菜照片等。此外,国家旅游局已发布新版《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明确取消了“一日游”行程中购物、另行付费项目以及自由活动项目,消费者应该着重选择。

  在防范“零负团费”时,要多方比较,了解旅游行程的成本构成,分析一下机票、酒店等最低成本,如果是特别低价的一定有猫腻。关注行程中各景点的游玩时间,零负团费的旅行社不会在合同上注明游玩时间,或者故意模糊掉,因为只有压缩正规旅游景点游玩时间,才有时间去购物点。签合同时看清行程安排,问清细节很关键。必要时把各种约定在合同上写明,此外,旅行社在旅游产品行程单和旅游合同中所列项目费用必须计入团费总额,且在行前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收取,广告报价与该团费用总额一致。

  本报记者李浩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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