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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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浩)网购酒店天数“被打折”、加被子还要多交10元……来自西安市消协的统计数字显示,“十一”黄金周期间,西安市消协接到投诉18件,其中,投诉最多的便是酒店服务,共有6起。

  一个月前,江苏游客彭女士和丈夫计划利用“十一”黄金周来西安度蜜月。他们提前3天在网上团购某酒店的住房后,通过酒店电话约定住5天。10月1日,当他们拖着行李来到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却被酒店告知只能住一天。酒店工作人员称,对方团购时,酒店曾向他们说明“十一”期间属于特殊时期,不能享受平日优惠。而且今年酒店入住火爆,很多房间都已经完成入住,没办法向他们保证5天入住要求。认为酒店违约的彭女士投诉到了西安市消协,经工作人员调解,酒店才同意为彭女士提供5天住宿。

  商洛市的王先生夫妻俩来西安游玩,第一晚入睡时,特意向服务台要求加被子,第二天早上退房时却被要求多交10元。王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向西安市消协投诉。酒店负责人称之前已经为其加过一床被子,王先生要求再加一床,所以要多收10元的洗涤费。工作人员告知该负责人,酒店提供被子是应尽的义务,不属于额外消费,多收10元不合适。经过调解,酒店同意不再多收取费用。

  西安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酒店住宿时,消费者有权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当遭遇酒店“霸王条款”、不合理收费、服务水平不达标等侵权行为时,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与经营者协商或向消协投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手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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