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冬季到来,小区贴出通知要交暖气费,原本这是一件好事,可市民袁师傅却直发愁:“不用暖气为何要收费?”
物业通知不用暖也全额收费
市民袁师傅和妻子在西安莲湖区双府世家花园东区租了一间门面房做生意。“我租的商铺压根就没有暖气设施,根本就用不了。”袁师傅说,既然商铺用不成暖气,为什么要收费?
10月19日下午3时,该小区部分商铺对物业的暖气收费通知也议论纷纷。“我们又不用,物业凭什么收费?”市民汪女士说。市民张先生说,去年没有取暖设施的用户就没有收费,今年突然收费,应该给用户们一个合理解释。
记者在该小区门外的缴费通知上看到,“暖气缴费期限:10月9日至11月15日,住宅用户每平方米5.8元,商业用户每平方米7元,未入住或不使用暖气的住户按暖气费标准全额收取。”
物业办负责人李先生说,之前开发商的物业公司已经撤离,现在由村上组织的物业公司接管。供暖设备属于小区公共设施,每个住户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运行都有义务。这一条在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写着。而且供暖这个事情,物业没有决定权,由热力公司管理。
“由于现在大都采用集中供暖,如没有分户计量设备,给某个人家停暖会影响其他住户,因此即使个别用户没使用也是在供暖的,总不能因为一个人影响整个小区吧。”李先生说。
物价局:不用暖也应承担部分费用
记者日前从西安市物价局了解到,不管是否入住、是否使用,因为热这种商品具有传导性,即使不用也有损耗,因此应该交费。
目前供暖有两种收费方式,一种是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一种是分户计量按照用量收费。对于前一种,不管住户入住或者不住,因为室内采暖管道无法关掉,供暖部门都在供应热量,因此应该交费,至于具体交多少费用,应该由物业和用户具体协商。
对于分户计量、实行“两部制”热价的用户,其暖气费中包括固定和流动两部分,固定部分包括暖气成本、设备损耗等固定费用,流动部分则是根据住户家中的流量表计算的,如果住户不使用暖气的话,就没有流动部分的费用,但固定部分仍然需要承担一些费用,收费比例为30%—60%,具体由供暖部门和用户协商。本报记者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