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杨昊霆)游商地摊贩卖淫秽盗版光盘,也会被追刑责,我省已有首例典型。
昨日上午,西安“3·20”销售非法出版物特大电信诈骗案及咸阳“9·03”非法经营淫秽盗版光盘案侦办表彰会在西安召开,对侦办案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其中,多部门合作侦办的陕西咸阳“9·03”非法经营淫秽盗版光盘案,查缴淫秽光盘439张,盗版光盘10305张,端掉非法经营摊点3个,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张某、赵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和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3年;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张某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
此案是我省“扫黄打非”追究游商地摊销售非法出版刊物刑事责任的首例案件。
而西安“3·20”销售非法出版物特大电信诈骗案中,以丁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伪造公文、印章,开具假发票,在12个省、市、自治区5645家单位销售非法出版物,共诈骗钱财1932万余元。西安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主犯丁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从犯孟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从犯杜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