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组成人员对《电力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利雅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鲜敏学、孙俊英、杨植喻、黄耀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宏伟及县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在听取和审议了南郑县供电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冯新刚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电力法》情况的报告后,县人大法工委主任王激扬就检查《电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报告,人大代表林英军等四位代表先后发言,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代表们对执法主体、加强联合执法、农村安全用电、增强服务意识和能力、电力线路通道、树害矛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县人大副主任杨植喻在总结讲话中对该公司贯彻落实《电力法》所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和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要求电力部门今后进一步加大《电力法》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用电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继续加强联合执法,强化电力秩序监督管理;尽快完善管理体制,理顺电力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在电力法未修订之前,起草相应的政府规章,确保电力保障有章可循。
自1996年《电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县电力部门认真贯彻实施该法,取得了较好成绩。自1998年以来,全县共投入资金2.6893亿元进行电网改造,建成35千伏新集变、青树变、湘水变、渔营变,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1057.978公里,0.4千伏线路3148.004公里,改造共涉及南郑县447个行政村。电网建设的稳步推进,极大地提高了供电能力,有效改善了供电质量,保证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同时县电力部门切实抓好电力安全生产,认真按照《电力法》的规定,下大力气,不折不扣地执行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取得了很好成效。
据了解,该公司将在下一步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并由县人大常委会就整改情况报告进行票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力法》,促进全县电力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通讯员 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