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高陵男子张某没钱买毒品,于是携带螺丝刀、扳手、剪线钳等工具,专门在夜间盗取面包车电瓶,并将盗来的电瓶低价变卖,所得赃款均用于吸毒。目前,张某已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事拘留。
2013年11月27日凌晨4时许,西安市公安局东五路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卫民社区北门时,发现门口停放着一辆电动摩托车,车上放着一个电瓶,从外观看类似汽车用电瓶,顿时觉得十分可疑,立即对小区进行布控,兵分两路巡查,最后在1号楼3单元楼顶杂物间内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并从其随身物品中查获螺丝刀、扳手、剪线钳等工具,逐即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
经审查,该男子张某,男 ,汉族, 51岁,陕西高陵人。2013年11月26日从高陵家中骑电动车窜至西安市新城区伺机作案,先后在卫民社区、尚勤路将三辆面包车玻璃撬开并盗取车内电瓶,在准备将电瓶拿走时,被派出所的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并抓获。
嫌疑人供述,自己以同样的作案手法曾于10月10日、11月24日先后盗取5辆面包车电瓶,后将其低价变卖,所得赃款270元均用于吸毒。目前,办案民警落实案件 8 起,价值近4000元。该嫌疑人张某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新城分局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夜间一定要将自己的爱车停放在车库或有人看守的停车场内,以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使自己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