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昊霆)省纪委日前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对象分类施教,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主,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涉及“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要坚持因岗施教原则,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因人施教,分层、分类、分岗施教,体现不同岗位的特色要求。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震撼力和警示效果,特别是结合岗位实际,对本岗位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而岗位风险教育则着眼于“防患未然”,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通过设计鲜活的情景案例,再现岗位廉政风险。
在岗位提醒教育中,《意见》要求做到“十必谈”:
党员干部新提拔任职及轮岗交流时必谈;
重大建设项目启动时必谈,保证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重要节假日时必谈,提醒干部廉洁过节,狠刹用公款送礼等歪风;个人家庭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时必谈,防止大操大办婚丧和借机敛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时必谈,促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群众有反映时必谈,促其认真纠正自身问题;
班子不团结时必谈,促其查找问题,化解矛盾和纠纷;
干部作风漂浮时必谈,促其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党员干部有不廉洁苗头时必谈,促其做到防患于未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后必谈,促其正确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全力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