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目标】 以合法住所职业为户口迁移条件
记者: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没有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黄明: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明确了路径和要求。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组成工作班子,在广泛深入调研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并分赴部分省区市听取意见。目前,正在根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各地意见对《意见》稿修改完善。总的考虑是,整个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要遵循规律、因势利导、统筹配套、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好的效果。待报中央审批和部署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组织实施,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和实施方案。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一致。具体到户籍制度本身,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