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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孙昊)1月9日,华商报A10版报道了户县国土资源系统人员涉嫌公车私用一事。昨日下午,中共户县纪委对4名驾驶员分别做出处理决定。

  户县天裕丰苑物业工作人员反映,从去年底开始,小区内就有数辆印有“国土监察”字样的车辆,几乎每天都在小区内停放。这些车不但不交停车费,有时还占用消防通道。面对保安的阻拦,其中有司机甚至用车辆将小区的门堵住后离去。

  昨日下午,中共户县纪委涉事车辆驾驶员作出处理决定。纪委工作人员表示,事件曝光后,户县纪委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户县纪委对将车辆停放在天裕丰苑小区的天桥镇、庞光镇、甘河镇和渭丰镇国土资源所4名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经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违规使用车辆的3名驾驶人员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天桥镇、庞光镇、甘河镇、渭丰镇的4个镇人民政府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纪委工作人员表示,户县今后将加强常态化监督,强化执法车GPS监控管理力度,对公车私用和乱用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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