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9日下午,周某在小寨路派出所接受调查。

当被问及为何要身着假警服卖炮时,周某称这样就没人敢欺负自己了。
华商网讯 大白天穿假警服在城中村贩卖花炮,被周围群众问到时自称是明德门派出所的警察。经过媒体报道后,9日,这名姓周的男子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小寨路派出所接受调查,警方称,由于涉嫌非法使用警用标识和制式服装,周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9日下午,小编在小寨路派出所见到了这名姓周的男子,他自称自己的假警服是由之前当保安时的制服修改而成的。
据了解,1月31日大年初一,周某在吉祥村碰到朋友王某,王某在村子里摆摊卖炮,临时有事,就让周某帮忙替她看一下摊子。于是周某就身着假警服,帮王某卖了几天炮。
2月4日,公安雁塔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小寨吉祥村内有人身着警服摆摊卖花炮,并称自己是明德门派出所民警,帮亲戚看炮摊,晚上还要去派出所值班。而雁塔分局查明,该男子所穿警服上的警号为另一民警所用,周某并非正式警务人员。
当晚,经媒体报道后,周某害怕起来,他的母亲还将周某的假警服上的警号剪掉。2月9日,周某在父母陪同下来到小寨路派出所接受调查。
小编在小寨路派出所了解到,周某今年26岁,是河南信阳人,2007年曾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判一年三个月。之前周某曾当过几年保安,目前在一家单位当临时工。
当被问及如何与王某相识时,周某回答说是之前出去玩时放风筝认识的,不是很熟,只是朋友关系。而对于为何要穿假警服卖炮,周某说:“因为我从小就崇拜警察。”
对于自己穿假警服卖炮的行为,周某承认有些后悔。“我给公安机关抹黑了,影响了公安的形象,不好意思,对不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目前,小寨路派出所还在对此事进行调查,随后会根据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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