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2
“门槛”成本降低
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此次改革进一步放松了企业准入条件的管制,对于创业者而言,意味着注册公司“门槛”和创业成本最大限度地降低。这对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来说无异于打了一剂强心针。
根据改革方案,公司、公司股东(发起人)可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还可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克服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另外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可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提高公司股东(发起人)资金使用效率。
亮点3
金融机构监管
27个行业资本实缴登记
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须提交验资报告。
不过,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工商总局表示,世界各国普遍对金融机构实施审慎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具备相当数量的实缴资本,以维护金融稳定。
记者注意到,改革方案还特别提出建立健全境外追偿保障机制,将违反认缴义务、有欺诈和违规行为的境外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并严格审查或限制其未来可能采取的各种方式的对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