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4月23日,户县纪委下发《关于“五一”期间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县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大办喜宴、公款旅游、收送礼品礼金、滥发钱物等“节日腐败”现象。
一是严禁公车私用。“五一”期间,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全县领导干部不得将公务车用于婚丧嫁娶、度假、探亲访友、迎来送往等非公务活动。严禁私自长期租用车辆。
二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一切婚丧嫁娶等事宜从简办理,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严禁动用公车及其它公物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亲属乔迁喜庆活动、生日宴、升学宴、子女满月宴、老人三周年祭祀等事宜原则上限定在亲属范围内,严禁向机关单位同事、管理服务对象发短信、打招呼、发请柬。
三是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上下级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用公款以个人名义赠送礼品、礼金。
四是严禁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出入私人会所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考察、学习、研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是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发放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