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称曾多次花钱找“记者”
见上访不能解决问题,李家峁村将希望寄托在了“媒体曝光”上。2013年8月9日,经李家峁村全体村民合议,由六位村民代表按手印,与一个名叫成飞龙的村民签订了一份“秘密”的承诺书。承诺书称,只要成飞龙能让千树塔煤矿兑现了原来与该村的合同,李家峁村就会付给成合同兑现款的30%。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称,所谓合同,就是煤矿原先答应要给村子的“黑煤”抽成,因不易公开,故只有这样写了。他介绍,方法无非是找媒体记者,倘能成功,村子至少能拿到数百万元的黑煤抽成。
事实上,在承诺书签订前的大半年里,李家峁村就曾花数万元找过两次记者,但“每次记者来转一圈,拿了钱,就又回去了”。这次村上委托成飞龙去找记者,就是看其常在外面跑、交友广,认识人多的缘故。不过,也正是受到前两次请记者无果的警醒,承诺书上,村民代表明确表示,不管成飞龙怎么做,村上都将“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在接受了全体村民委托后,成飞龙曾四处通过朋友关系来找有实力、能曝光的记者。后经他人介绍,成飞龙请了一个自称为某网站的“记者”——据其介绍,为了请这位“记者”来,他花了10万元把人请到麻黄梁镇,结果对方采访了几天后,就在网上登了煤矿的报道,然而,这份在村民们看来颇有点儿影响的稿子,没几天就被撤了下来,于是,成飞龙的愿望又落空了。
成飞龙说,他曾与该“记者”联系,但对方不接电话,到后来还把电话号码换了,他怀疑是煤矿做公关、花钱把稿子撤了。为此,他还气愤地专程到渭南去找过那个人,可没有找到,“听说去年渭南打击了一批假记者,可能被抓起来了吧。”
煤管票为何张冠李戴?
为了弄清拉煤司机是以何种煤管票从千树塔煤矿运煤的,4月16日上午,本报记者从一位刚由千树塔煤矿拉煤的司机手中,看到了其持有的一份煤管票红色底联。该煤管票底联显示,司机所运“面煤”的矿名并非榆林市千树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而叫“陕西中富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出发地点也是“大保当集装箱”,而非千树塔煤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据该司机称,他是通过货运信息部获得的煤管票,至于到底煤管票上面怎么写的、拉谁家的煤,并不在意。
由于在当地未找到陕西中富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本报记者根据其注册地找到西安市高新六路的中清大厦(一楼101室系陕西中富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但值班门卫称并不清楚该公司,后与该公司上属集团公司——陕西秦煤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集团办公室主任刘某表示,自己来公司时间不长,故对记者所提出的“为什么拉煤司机从千树塔拉的煤会持有该公司的煤管票,而公司又是怎样从当地煤炭局获得煤管票的”等问题,表示将在了解清楚后给记者回复,然而直到发稿,也未见其答复。
煤管票是当地煤炭部门对煤炭生产运输、交税等综合管理的一种票据,只有具有合法生产经营煤炭手续的煤矿,才能从当地煤炭管理部门领出,手续不全的,不可能拿到该票。而煤矿间互相借用煤管票的行为,也是为相关法律所不允许的。
在麻黄梁镇庄家河一带的公路岔道里,本报记者看到,4名身穿“煤炭稽查”制服的工作人员,坐在一辆警车里,眼前一辆辆运煤车飞驰而过,他们却没有上前进行稽查工作。当记者问其中一人为何不拦车稽查时,对方说,已经查过了,拉煤车都有煤管票,没有没票的……
有知情者透露,对于手续不全的煤矿,主要有两种办法卖煤,一是煤矿将煤卖给当地洗煤厂,再由洗煤厂找煤管票组织货运;二是煤矿“张冠李戴”,通过关系好的、有资质的煤矿领来煤管票卖煤。在当地,要煤管票的每吨煤在250元上下,不要票则在180元上下,“不要煤管票拉煤的,即使被煤炭稽查的抓住了,大不了交个一万两万罚款也就放行了。”
“没票拉黑煤,基本上都超吨了,一般都拉个五六十吨。”李家峁村村支书黄德玉指出,自千树塔煤矿卖煤以来,每天都能走一二百车。为此,本报记者找到榆林市榆阳区煤炭局,该局主管煤炭安全生产的副局长艾绍元证实,包括千树塔煤矿在内的多家煤矿的确“手续不全”,局里也曾查处过多次,尤其是千树塔煤矿,该局在今年3月还下发过停工通知。面对记者提出的千树塔煤矿不断有煤炭从该矿运出,而一些拉煤车又持有并非该矿的煤管票的疑问时,艾绍元拒绝出示处罚通知,并表示记者应先经当地宣传部门同意,否则,“也可以解释,也可以不解释”。
“政府股”传言实不实?
要回“黑煤抽成”是李家峁村面临环境问题的一种做法,可治理污染却是政府与企业的分内之责。
关于排污,千树塔煤矿负责人解释,所谓污水,实际上是施工队之前留下的生活污水,此前没有发现,故现在正在考虑将其总管与矿上的总排污管相连,一起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当记者问及该矿炸药库为何与村庄挨得那么近时,杨矿长解释,炸药库系当地公安局治安队长所选,且眼下只是平整一下土地,还未动工……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局长助理、治安大队大队长鲁珏明称,自己从未为千树塔煤矿兴建炸药库选过址,且也没去过。因此,千树塔煤矿的说法,令人质疑。日前,本报记者在榆林市环保局榆阳分局环境保护所,看到了千树塔煤矿的相关环评批件。从该所负责人张扬(音)提供的陕西省环保部门给该矿的环评批复看,在该矿建设之前,的确是通过环评的。就李家峁村废水、噪声乃至煤烟污染等情况,他表示尚不知情,将于近日前往千树塔煤矿去看看。
调查中,关于李家峁村与千树塔煤矿的纠葛,本报记者听到诸多传言称,千树塔煤矿并非纯粹的民营煤矿,在其投资人中,“政府股”占有很大成分。
从一家为千树塔煤矿承担建设任务的矿建公司网站上,本报记者查到,2011年4月时的千树塔煤矿还是“由几家个人股东出资兴建”。但到了该年10月,榆林市千树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便显示,公司的4位投资人,已均为“企业法人”了。其首位即为投资了600万元的榆林市榆阳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其后分别为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国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榆林市宇鹏商贸有限公司。而榆林市榆阳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即榆阳区财政局管控下的公司,该公司董事长为时任区财政局局长周凤斌、董事为副局长纪志忠。
资料显示,四投资公司进入榆林市千树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时间均为2011年10月27日。而半月前,榆林市千树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不仅刚从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得了黄陵县江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探矿权,与此同时,陕西省环保部门给黄陵县江源有限责任公司的环评批件也拿到了手。
“如果没有特殊利益掺杂其中,怎么可能监管部门会制止不了黑煤产、销?”榆林当地的一位退休煤炭干部认为,在麻黄梁镇,除了千树塔煤矿,还有多家煤矿在生产销售黑煤,按煤炭法规定,煤矿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六大证”的,均不得从事煤炭生产和销售,否则,轻则责令停产、重则关闭,而像千树塔煤矿,如没有特殊利益在其中,煤炭监管部门怎么可能会“屡禁不止”?
(文内部分村民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