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3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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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车牌号为“陕A00×98”的路虎揽胜轿车,自2011年3月份至今,3年之内共计违法150次,应扣420分,罚款17350元,本该在2013年3月31日之前进行的年审,脱审至今。

  交通违法涉及20多个地方

  昨日,据知情人士报料,一辆车牌号为“陕A00×98”的汽车3年内交通违法被扣400多分。

  记者随即向陕西交警部门核实,经了解,挂该车牌的是一辆路虎揽胜轿车,登记出厂日期为2011年3月23日。

  交警部门提供的该车违法记录显示,该车自2011年4月11日下午2时25分44秒,在北门盘道路段第一次违法开始,至今年5月22日下午4时25分,在威海市远遥墩路宫松岭路口最近一次违法,3年之内,该车共计违法150次,而且每次违法均未处理。

  违法地点涉及福银高速宁夏段、威海市、莱阳市、西安市、咸阳市、商洛市、铜川市、渭南市区、延安市区、榆林市区、黄龙县、扶风县、大荔县、澄城县、富平县、富县、华阴县等20多个地方。

  经统计核算,其中,被扣12分的交通违法共计5次,被扣6分的交通违法共计23次,被扣3分的交通违法共计74次,总计扣分420分,而罚款合计为17350元。而且按照规定,该车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进行年审,但车主并未按期审验,至今处于脱审状态。

  无法确定违法是车主一人所为

  对此,交警部门一位内部人士解析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照累计扣分达48分以上的,将被予以吊销,持有人必须重新报考驾照。

  由于我国目前监控摄像技术还无法对人像进行固定,即无法确定车辆违法时的驾驶员身份,因此,交警部门无法确定这150次交通违法究竟是否是车主本人一人所为,不排除车主将车借给他人使用造成交通违法的可能。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有些车主在消除交通违法记录时,会称其将车借给朋友使用导致违法,让朋友分担自己的一部分“扣分”,从而逃避因扣分过多而导致的吊销驾照等惩罚。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知情者提供的该车主的联系电话,试图与车主本人取得联系,但电话拨通后,对方否认自己是该车车主。(记者 赵国强)

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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