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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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

  被收容教育人员对收容教育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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