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缄其口未予回应
让小陆还有一丝担忧的是,她当初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在还不在自己手上。“公司一直以还在盖章为由,把我的合同扣下。”小陆说,她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劳动报酬,同时她担心,合同会成为公司与她进行协商的筹码。
6月23日,西安中投科信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的负责人称:“公司已经指定一位副总处理此事,但目前在外地出差。”该负责人表示,待其从外地回来以后会就此事给予答复。
员工可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律师路钢表示,小陆虽然没有拿到劳动合同,但同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但由于当事人小陆仍处于试用期,双方都有选择权,公司也有解聘的权利,与小陆是否处于孕期并没有关系。”路钢同时提到,小陆也有权利向公司要求说明其不能胜任该岗位的具体原因。
而对于小陆遇到的问题,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人员解释说,如果公司以怀孕为理由辞退员工,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以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对此有异议,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进行维权。
另外,如果还有网友和市民遇到类似的问题,却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可以拨打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电话12333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