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咋规定的
退休三年可出任独董中组部要求不得取酬
自去年10月中组部18号文件发布后,不少官员开始主动辞任独董。而对于“仍有退休官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中组部上个月在接受采访时也曾做出回应。
中组部称,“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并非一概不允许,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三年后可以兼任企业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或外部董事,退(离)休三年内可以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以外的企业兼任企业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或外部董事,但均不得取酬,兼职不得超过1个,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然而,华商报记者在对陕西30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和一季报进行梳理的过程中发现,目前在陕西上市公司任独董的十余位退休高官或官员,依然领着独董的津贴,数额从3万元到十余万元不等,5万元最为普遍。
财经人士分析
辞职官员独董的“空缺”可由高校教授填补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中组部的相关规定,有些独董已主动辞职。5月27日晚,陕西上市公司之一的宝钛股份就发布公告,杜兴让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董职务。
随着中组部18号文件的推进,官员独董们逐渐会辞职,而这些独董“空缺”谁来代替呢?
“高校的教授,尤其是研究经济、财会等方面的教授会代替空缺下来的独董职位,高校教授是允许的,但是在高校有职务的教授则不适合当独董,比如高校的副校长、高校经济学院的院长等。”知名财经评论人士水皮说。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胡晓军采写
高官独董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