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以个人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三)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2000元,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保险。
聘用人员实行24小时倒班制度,人员管理依照《未央区城管执法局合同制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附则
1、凡在报名、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2、各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考生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执法局统一组织实施,执法局纪委全程监督,区人社局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招聘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备案。本公告由西安市未央区城管执法局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央区城管执法局
201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