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0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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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称,经查,2014年8月3日13时许,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三支队九大队民警巩新宇当班期间,驾驶警用巡逻车(车牌号晋O9364警)在中石化晋中公司榆社分公司南关加油站加油时,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张天俊发生口角,对其进行殴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

  经调查组和榆社县公安局联合调查,8月8日,榆社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巩新宇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今天下午15时许,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纪委书记杨有才称,巩星宇目前已被停职。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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