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小伙黄某发现交警给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误,自称想要拿过来一看究竟时,被交警拳打。涉事交警回应:认定书有误系失误,没有打人,只是推人。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介入调查。
8月3日,黄某的父亲老黄骑摩托车在西乡县子午镇和骑摩托车的乔某撞,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赶来处理事故。事后,老黄住院产生费用,乔某给予老黄7500元赔偿。双方约定8月14日再到交警队处理此事。
14日下午,黄某和父亲及乔某夫妇来到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交警给黄某拿来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事故一方为父亲,另一方却不是乔某,而是“周某某”。
“我很费解,就想拿认定书仔细看看。”黄某称,他当时怀疑交警作假,想拿手机拍下名字有误的认定书,没想到认定书被交警一把扯走,他上前一步想要拿回来,另一名交警朝他左脸打了一拳。华商报记者当天看到,黄某的左脸颧骨处确实明显肿起。14日下午,西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李秀伟介绍,这起事故是由他负责处理的。第一次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实有误,是因为他和同事牛锋是拿以前的模板改的,其他信息都改了,忘了改名字。
“同事没有打他,就是推了他。”李秀伟说,黄某发现认定书有误后想拍照,他就拿了认定书放在身后,没想到黄某冲过来要抢。李秀伟同事牛锋称,当时自己上前保护认定书时,可能不小心用胳膊碰到了黄某。之后,他们重新出了认定书给事故双方。
李秀伟介绍,这起事故中,双方属无照驾驶,都面临罚款200元的处罚。14日下午,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此事介入调查。记者 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