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29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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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公司竟然设在质监局办公楼内办公。近日,韩城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韩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办公楼五楼出租给某电梯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且每年只需缴纳很低的租金。

  电梯公司设在质监局五楼

  韩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位于韩城市龙门大街与太史大街十字西北角。该局办公大楼紧邻两条大街,是市区的繁华地段之一。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大楼楼顶有一块韩城市顺通电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巨型广告牌,广告牌下方注明该电梯公司地址为技术监督局五楼。

  临街的质监局办公楼门口挂着电梯公司的铜牌。在办公楼五楼,记者看到电梯公司占用了六间办公室,设有总经理室、办公室、总工、技术工程部等。

  在该公司的网站上记者看到,韩城市顺通电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是韩城市唯一一家取得电梯销售、安装、维修B级资质的电梯公司。目前,公司业务在韩城市场占有率达70%。网站上也注明该公司的办公地址为韩城市新城区技术监督局518室。

  韩城质监局:明年1月将终止租赁关系

  韩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财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顺通电梯公司租用了他们单位五楼六间办公室。当时局长和电梯公司法人签订了租房协议,六间办公室年租金为3000元。

  对此,反映人刘先生告诉记者,质监局和电梯公司有许多业务关系。而韩城质监局办公大楼位于韩城市区繁华路段,此处的写字楼每间办公室每月的租金都在 600元—800元之间。六间办公室每年只需交3000元,折合下来每间每月只要41元多,连水电费都不够。如此超低的租金令人无法理解。

  该局局长刘德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质监局办公大楼2002年竣工后,因为单位人员不多,造成许多办公室闲置。近年来,政府的很多单位都在大楼办公过。而他们和这家电梯公司除了工作业务以外,一点关系都没有。出租办公室的租金他们每年都全部上交财政。

  刘局长称,几年前,上一任局长就和电梯公司签订了租房协议,2012年,合同到期后,他只是续签了一下。当时并没有考虑很多,现在想起来,租金确实有点低。

  刘局长强调,这份协议2015年1月到期,到时他们将终止和电梯公司的租赁关系。

  本报记者张军建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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