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本报A10、A11版报道了西安10家液化气站取样抽检都检出有二甲醚一事。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报对该现象曝光之前,省质监局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开展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媒体曝光前质监已下发整治通知
“早在媒体曝光前,我们就已经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昨日,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行动是从今年3月2日下发通知开始的,就是想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防范处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有力打击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质量违法行为。通知要求,针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执法人员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抽查频次,及时曝光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对掺混二甲醚,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将严厉打击。
本报3月13日对西安10家液化气站掺入二甲醚的情况进行曝光后,省质监局3月15日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再次要求,各市要加大抽查频次,及时曝光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同时加大对气瓶阀门橡胶密封圈产品的抽检力度。
去年已发现有企业添加二甲醚
昨日,记者在3月15日省质监局下发的紧急通知中看到,早在去年一季度和四季度,就已经发现有企业添加二甲醚的现象。通知中称,2013年一季度102家企业二甲醚检出率为58.8%,四季度75家企业二甲醚检出率为61.3%。
通知要求各市质监局要按照省局风险监测结果,集中开展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掺混二甲醚,对发现的制假黑窝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记者周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