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情人证明他死前惨叫
案发后,李绍洪的情人朱某给李绍洪的家属作出书面证词,并提供了移动公司的通话记录详单。
当晚22点43分19秒,她给李绍洪拨打手机,双方通话时长为408秒,即22点50分7秒结束。她证实,李绍洪和儿子通话了一段时间后说叫妈妈接电话,这句话说了两次,她还没拿到电话,就听见话筒里撕心裂肺地叫了两声,电话就断了。
警方详细回复检方
他是自杀 未发现别人身影
事发后,七星关区公安分局于2014年3月14日向家属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无犯罪事实。
家属对公安机关的处理有异议,先后向七星关区检察院、毕节市检察院申诉。毕节市检察院责成七星关区检察院要求七星关区公安分局说明不予立案的详细理由。
检方认为警方的不予立案理由不充分,已提出多项疑点,要求其继续侦查。
附:七星关区警方向检方阐述的理由
从监控录像看,李绍洪是自己将窗户打开,随后坠楼,坠楼时没人在其身边,李绍洪探头等一系列动作是自主行为。李绍洪的身体是明显的自主向窗外移动。
关于窗户玻璃所投射影像,李绍洪坠楼过程中,未发现其他人身影。
警方在事发办公室的办公桌上发现一个打开的酒瓶。根据现场的酒瓶鉴定,酒瓶上有李绍洪的DNA。警方分析李绍洪在陈某回来前曾独自饮酒。
朱某听到李绍洪大叫,是因为李绍洪看到陈某和别的男人打电话。
根据陈某等人陈述,李绍洪公司亏损大。
酒店保安表示,通过查看监控录像,未发现可疑人员进入李绍洪的办公室。
综上,警方认为李绍洪的死可以排除他杀可能,决定不予立案。
编辑:王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