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被告变供 林森思路清晰不时发出抽泣声
关键证据出示!法医称中山医院收治黄洋时,病历曾表述“不排斥乙肝引起肝衰竭”。
11月8日上午10时,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今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林森浩变供
据《京华时报》报道,被指在饮水机内投放二甲基亚硝胺致室友黄洋死亡的林森浩在庭上辩称其没有杀人动机,并称在投毒后对水进行了稀释。辩方律师指黄洋死亡为爆发性乙型肝病巧发致死,要求法庭重新鉴定黄洋死因。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林森浩回答询问思路清晰,多次用双手捂脸,且不时发出抽泣声。林森浩的两位辩护律师斯伟江、唐志坚当庭提交7组新证据,以证明黄洋的死不排除其自身健康原因,并就死因向法庭提出重新进行鉴定。
在最后陈述中,斯伟江认为林森浩应是故意伤害致死罪,量刑应在10至15年之间。唐志坚则认为可以以过失伤人使人致死罪量刑。
公诉方认为,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希望法庭能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该案诉讼代理人代表表示,希望维持一审判决。
编辑:秦一乔